2022年清河门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日期: 2023-12-04 浏览量:226 来源:清河门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2022年,清河门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助推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升,公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指导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体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坚持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相结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强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法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中心组、区政府党组学习内容及区委党校学习课程,各执法单位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相结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本领域内的相关法律进行学习。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加强“减证便民”力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力推进,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难、多跑路等问题。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证明。加强信息共享和证明互认,通过完善信用监管等方式,推动减少各类证明事项。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鼓励各部门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柔性执法机制,深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三是着力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围绕行政执法常用的法律法规,各家执法单位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多次学习《民法典》、部门法规、行政执法法律知识以及行政应诉能力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提升法律素养和综合业务能力,执法队伍水平和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四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不同渠道和平台,依法对执法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全所有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清河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执法信息,切实做到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形式,加大了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确保执法工作有据可查,案件办理都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高了执法活动的透明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单位建立3—5人的法制审核队伍,对本单位的重大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程序是否严格依法规范,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行政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合理,释法、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是否按规定公示、公开,文字、音像记录是否齐全、规范、归档保存,重大执法决定案件法制审核是否规范、审核内容是否全面等方面进行评查,对查找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六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8月份启动组织全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对全行政执法人员再次进行执法资格重新确认,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执证上岗坚决杜绝无证执法。

)强化法治宣传,全面推进“八五”普法。一是结合我实际,制定清河门区“八五”普法规划》,印发了《2022年清河门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安排部署“八五”普法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普法牵头单位职责,为高质量落实“八五”工作提供坚实保障。是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主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法律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宣传品18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次。

)强化社会面管控,促进社会和谐共建。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规范和健全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四张网”建设,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进行治理,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目前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纠纷114无因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二是突出重点,盯紧看牢重点人员。强化管理模式,落实三级书记抓信访管理模式,由县级领导干部包联重点人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状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把“多对一”管控措施落到了实处。目前,重点人员思想稳定,无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成效显著。通过不断努力,培养了一批法律明白人,加强对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法》的大力宣传,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年初至今,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群众来访90余人次,审批、指派、承办各类案件共61件,承办的各类案件其中民事案件49件,刑事案件12件。案件涉及农民工70人,老年人15人,妇女8人,残疾5人,截目前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无一起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被拒,无一例法律援助投诉案,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检查反馈情况来看,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视力度不够,未进行安排部署,有的单位只有安排部署,未进行督促落实,导致我区法治建设进程推动迟缓。

(二)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建设有待提高。从统计数据来看,个别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机构改革后执法人员长期缺位,存在“零”执法现象。少数执法人员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执法手段简单生硬,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强。一些部门执法责任制落实不严,部分执法人员存在不愿执法、怕担责任现象。

(三)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有待提高。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区绝大多数单位对规范性文件缺乏系统了解,尤其对什么是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形式、制定程序、备案审查等方面概念模糊,从而导致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法制性得不到有效保障,必将损害政府或具体工作部门的切身利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区委党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基层治理,继续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进一步研究完善依法行政考评体系。加强对镇街法治工作的调研指导,不断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做好中央法治督察反馈相关问题整改。

(三)切实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对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统筹指导,明确审核范围、细化审核要点、统一审核标准、强化审核责任,做到应审尽审。

(四)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打造极简审批,持续推动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间。深入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省市区配套政策。谋划推进数字政务建设,推行“全程网办”。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定期对全区行政执法数据进行监测,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执法效能和社会效果“双提升”

(六)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依法审理复议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形成运用行政复议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生效判决。强化审计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信访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加大信访法治化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法治信访的良好氛围,健全信访与诉前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整体联动。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满足社会公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八)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公共卫生安全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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