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8-11 浏览量:288 来源:清河门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清河门区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阜清法委发〔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区民政局实际,制定本职责清单。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民政工作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
(六)完善局党组依法依规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全面落实党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和党内法规事务、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涉法涉诉案件处置等方面的职责作用。
(七)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调整有关人员的岗位。
(八)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 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九)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工作督促力度,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条件。
(十)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完善重 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十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规章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十二)加强权责清单运行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健全部门内部权力制约机制,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十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加大对本单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考核和督查力度。
(十五)建立健全对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办理和督办机制,主动接受监委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
(十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用法学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和普法决议,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建立和推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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