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日期: 2023-08-11 浏览量:333 来源:清河门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清河门区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阜清法委发[2023]2号)文件,结合财政局实际,制定清河门区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清河门区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发挥党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作用

1)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经费保障。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3)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阜新市委依法治市、清河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

2.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大合法合规性审查力度,强化监督检查问责,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4)加强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制定质量。

5)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6)严格执行《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建立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

7)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落实党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党组文件前置审核、发文审核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4.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 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8)把依法决策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

9)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财政监督管理职权。

5. 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10)把是否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能力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11)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

6. 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科学制定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12)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治专题学习。

 

 

                                清河门区财政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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