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2-21 浏览量:425 来源:清河门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清河门区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阜新鸿鑫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阜新鸿鑫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电子显示屏新材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阜新鸿鑫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电子显示屏新材料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门新材料产业飞地经济园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约100亩,总建设面积约2500平方米,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烘干室及附属设施等。新建一条智能化生产线,购置显示屏用涂布设备一套。建设内容是新建及可在原有厂房和设备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设备增添购置,主要产品为高端电子显示屏用新材料及薄膜。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阜新鸿鑫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玉海 联系电话:15841898080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六台村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邮箱:xyhbfgs1517@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0tZ6YIlovKlzlv4wbw-4g
提取码:it1b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阜新鸿鑫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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