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2-01 浏览量:278 来源:清河门区河西镇 责任编辑:清河门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辽宁福鑫牧业有限公司委托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阜新市清河门区福鑫牧业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福鑫牧业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六台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集养殖、屠宰、牲畜交易为一体的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主要建设一起高效数字化养殖大棚20栋、年出栏肉牛5000头、一期屠宰场建设屠宰场建设屠宰深加工年屠宰肉牛20000头、二期屠宰深加工建设年屠宰肉牛30000头、屠宰羊100000只、总投资10200万元、其中养殖投资为3239.1万元、交易区755万元、屠宰深加工3251.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54.35万元(含2200万元流动资金)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辽宁福鑫牧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河西村南200米
联系人:高志勇
联系电话:1347035945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0tZ6YIlovKlzlv4wbw-4g
提取码:it1b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主办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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