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2-08-16 浏览量:190 来源:清河门区清河街道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规定等,完成市人民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对社区建设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发挥好社区居委会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2、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加强基层社区管理工作。

3、组织社区志愿者工作队伍,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建设。

4、做好社区救助、社会保险、养老服务、扶贫帮困等工作。

5、依据规划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6、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事

(三)、对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辖区内街巷、住宅区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配合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搞好绿化管理工作。

2、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长效管理措施,组织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

3、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文明施工,防止施工噪音扰民。

4、配合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积极做好环保综合防治工作。

5、履行好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四)、对社会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2、开展治安保卫、青少年教育、人民调解工作。

3、做好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外来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

5、做好计划生育、精神病人监护、红十字会等工作。

6、做好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国防动员等工作。

7、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对精神文明建设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以创建文明社区为重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积极开展社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娱乐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群众性活动。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和古迹保护工作。

4、对居民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的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5、宣传、普及现代科学技术和法律知识,倡导科学精神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文明程度。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

第二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3.8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3.8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2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9.24万元,降低9.33%,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289.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6.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85万元。

2.项目支出112.33万元,主要包括退役军人优抚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春节一次性救助18-19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春节一次性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费用特困供养人员补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和结余减少5.22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底无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财政局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7万元,项目支出112.33万元。

(二)具体情况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9.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63万元,科学技术支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3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4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6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64.6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3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抚恤金17.07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其他优抚支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等支出。

4)退役安置18.43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安置等支出。

5)社会福利0.04万元,主要是儿童福利等支出。

6)残疾人事业35.39万元,主要是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等支出。

7)临时救助2.02万元,主要是临时救助等支出。

8)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9.35万元,主要是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2.1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2.1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5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5万元,主要是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89.1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6.8万元,减少5.49%。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03万元,减少7.87%;项目支出减少1.77万元,减少1.57%。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4万元,比2020年(减少)34.59万元,降低55.4%,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参加绩效管理故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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