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8-16 浏览量:255 来源: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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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和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规定、政策、规划,拟订清河门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官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4、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区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
7、制度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度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解读。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93.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7.2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7.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86.66万元,主要是项目结转和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227.83万元,降低67%,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
(二)支出总593.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8.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54万元。
2.项目支出435.04万元,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066.23万元,降低71%,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86.66万元
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目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财政局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43万元,项目支出1501.2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3.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8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31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万元,主要是保障退休人员正常生活服务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584.8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584.82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服务等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6.4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44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593.87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227.83万元,减少67%。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6.23万元,减少71%;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部分2021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0个项目支出,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0分。本单位未开展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故此部分为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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