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8-20 浏览量:292 来源: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中小学校:
现将《清河门区新学期开学“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
2021年8月18日
清河门区新学期开学“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和辽宁省加强“五项”管理的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优质全面、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通过探索“轻负担、高质量”的发展路径,实现“减量不降标,减时不降效,减负不降质”的减负效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三、主要举措
(一)提高作业管理水平,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教育部门要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制定作业管理方案,“一校一案”建立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成立作业管理专班,明确学校、年组、学科等作业管理工作责任人,学校教导处、年级组、教研组统筹,科学安排学生作业内容、形式和总量。建立优秀作业评选、作业管理公示等制度。畅通公开电话、网络平台等渠道,受理家长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督导室、教育股、教研室、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指导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当日没有课程的学科不得布置书面作业。休息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责任单位:督导室、教育股、教研室、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探索制定《清河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作业标准》,分学科、分年级精细设计作业标准。各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及教师集体备课重要内容纳入教研体系,对作业设计随堂化、精准化、层次化开展深研细探,充分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丰富作业类型,鼓励教师设计探究性、实践性作业,布置个性化作业,把劳动实践、文体活动、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等内容纳入作业范畴。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责任单位:督导室、教育股、教研室、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加强作业批改管理。坚持“精选、批改、讲评”原则,任课教师要亲自批改作业,作业批语要针对学情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不得使用“阅”“好”“优”“良”“差”等简单批注。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在微信群或QQ群等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责任单位:督导室、教育股、教研室、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5.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与家务劳动、社会公益、亲子阅读等活动,严格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长,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对于经努力到规定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学生,应按时就寝不熬夜,教师要利用课后时间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措施。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
责任单位:督导室、教育股、教研室、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6.加强示范引领 开展评选清河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典型学校活动,召开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将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全区进行推广。
责任单位:教育股、教研室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7.印制阜新市落实“五项管理”明白卡。张贴在学校醒目位置,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清清楚楚知道学科作业的布置总量,批改及难易度等基本要求,明白做什么和怎么做。
责任单位:教育股、督导室、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2021年8月
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1.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要做到课后服务全覆盖,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要求每周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鼓励各校创造性地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增强校内课后服务吸引力,解决学生“吃不饱”或“吃不好”问题,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讲授新课。鼓励各校探索在寒暑假、休息日开展托管服务,创新课后服务模式。
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本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延时托管,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责任单位:督导室、教育股、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2021年底
2.创新课后服务内容和模式。鼓励各校创造性地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增强校内课后服务吸引力,解决学生“吃不饱”或“吃不好”问题,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讲授新课。鼓励各校探索在寒暑假、休息日开展托管服务,创新课后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督导室、教育股、教研室、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课后服务一般由学校教师承担,也可聘用退休教师、具备条件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对于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按程序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各校要完善机制,公开反映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对查实的有偿补课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要利用好社会资源,发挥好两镇两街、文化馆、图书馆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充分挖掘利用红色教育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人文资源,科学设计研学教育实践活动内容,积极开展研学活动。发挥“一班一品”优势,开设篮球、手工制作、科技活动等兴趣课,开办社团活动。做好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
做好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
责任单位:督导室、教育股、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保障课后服务条件。各校要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及阜新市相关文件要求,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督导室、教育股、计财股、人事股、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5.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成立区家校社共育研究指导中心,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教文旅局要会同关工委、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责任单位:教育股、团委、少先队、区关工委、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创新,通过优质学校带动引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巩固均衡发展成果。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距不断缩小,办学质量全面提升。
责任单位:督导室、教育股、人事股、仪器站、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2022年底
2.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教文旅局要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教师要注重学情分析和差异化、个性化教学,鼓励创新教学模式,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的现象。教文旅局要定期对各校教育教学质量情况进行评估。
责任单位:督导室、教育股、教研室、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切实规范教学行为。学校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提高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责任单位:督导室、教育股、教研室、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按照《阜新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工作要求,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责任单位:教育股、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5.完善教育评价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落实《辽宁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重点改革任务清单》,树立正确政绩观,着力克服学校在办学行为中短视化、功利化现象。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制定学校、教师、学生评价改革方案,全面、全方位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特别是实施学生等级制评价,改变一张试卷定成绩的做法,通过“试卷+日常考核+学科素养展示”的办法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
责任单位:教育股、教研室、各中小学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6.科学推进幼小衔接。将幼儿园“去小学化”作为规范办园行为的重要手段。制发《阜新市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幼儿园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对幼儿园举办学前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等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学前股、教育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三提高”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局党组教育工作重点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省、市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通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成立领导小组,迅速部署落实“三提高”各项工作。
2.精心组织实施。各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结合实际细化完善落实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确保“三提高”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3.强化检査督导。区教文旅局成立6个督导组,对各学校“三提高”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媒体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监督。宣传减轻学生校内课业负的重要意义,宣传推广提高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教育教学质量的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清河门区新学期开学“双减”工作“三提高”工作领导小组.docx
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1.8.18
主办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邮编:123006 Email:qhmqzfwz@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502210913号
辽ICP备05021991号 网站标识码:210905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011158 网站举报邮箱:qhmqzf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