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0-03 浏览量:292 来源:清河门区扶贫办 责任编辑:清河门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清河门区2021年市本级投入乡村振兴资金共计20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1年市本级财政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情况表
序号 | 项 目 | 项目资金(万元) | 项目监管 责任单位 |
合计 | 200 | ||
1 | 阜新皮革工业园区配套特殊毛皮动物绿色生态养殖、加工、销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200 | 清河门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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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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