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7-19 浏览量:161 来源:清河门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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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集团)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集团)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公路、路政、道路运输、市政、房地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为清河门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提供保障。
2、负责全区各级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提出或制定清河门区公路养修计划,负责制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并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的稽查与行政处罚,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检查国家规定的禁运、限运物资等;
4、负责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排水、路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维修和养护及施工。
5、负责全区房屋交易市场服务、房屋交易初始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房屋档案整理保管、房地产政策咨询。
6、指导公路、桥梁、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审查设计预算并提出审批意见;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集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569.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401.7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1.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5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167.61万元,主要是城区社区管理事务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6050.1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4.0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9万元。
2.项目支出579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类项目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519.23万元
主要是按工程进度结算,未完成进度的工程款项没有拨付给施工单位,形成的年末结转。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20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收入8569.36万元,比上年增加8382.59万元,增长4488.19%,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中心作为建设单位,二个建设工程款项计8100万元拨入我单位,由我单位拨付给施工单位。
2.支出增减情况。2020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总支出6050.1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5863.36万元,增长3139.3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清河门区财政局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8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8万元,项目支出5796.0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82.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0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105.6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0万元,其他支出2300.7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0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196.06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等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105.69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8万元,主要是交通运输支出、成品油价格补贴其他支出等支出。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3280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0万元,主要是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等支出。
11.其他支出2300.77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2300.77万元,主要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集团)决算财政拨款支出5882.52万元,同比增加支出5695.75万元,增长3049.61%。 其中:基本支出增减少11.79万元,减少12%;项目支出增加5707.54万元,增长6449.2%。基本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二个建设项目款项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集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集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发展公共设施服务中心(集团)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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