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3-25 浏览量:163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万元(阜财指农发﹝2019﹞302号)已下达到我区。
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精神,2020年中央、省、市扶贫资金应向未脱贫人口和人均年纯收入少于5000元的贫困监测户倾斜。根据2019年脱贫攻坚动态信息调整工作采集的数据,我区现有贫困监测户48户,其中河西镇46户,乌龙坝镇2户。我区现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户11人均在河西镇。经与河西镇、乌龙坝镇协商,我区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万元全部分配到河西镇。
特此公告。
清河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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