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10 浏览量:449 来源:清河门区高级中学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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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高级中学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高级中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高级中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高级中学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等方面的教育。
2、负责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按照章程自助管理。
3、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入学,严格控制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4、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5、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6、负责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7、负责学籍管理并对学生实施奖励和处分。
8、负责依法制定本校教师及其他职工的聘任办法并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依法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
9、负责聘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教师和其他职工。
10、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11、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12、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高级中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第十中学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9.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9.7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0万元。
(二)支出总计209.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1.6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9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78万元,减少0.0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末未能及时完成公用经费项目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78万元,减少0.0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7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包括教育支出191.69万元,占98.91%住房保障支出18.04万元,占1.09%。
1. 教育支出191.69万元,包括:
(1)高中教育支出191.0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2)其他普通教育支出0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等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8.0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8.04万元,主要是教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未对住房保障支出做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政厅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我单位未参加预算绩效考核工作故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反映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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