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07 浏览量:190 来源:清河门区河西镇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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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5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5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212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一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7万元,资本性支出125万元。
(二)支出总计215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
2.项目支出12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7%。主要包括农村低保、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生产发展、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农村一事一议、农村环境治理与农产品推广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212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一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二是农村低保、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生产发展、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农村一事一议、农村环境治理与农产品推广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万元,项目支出122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12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一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二是农村低保、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生产发展、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农村一事一议、农村环境治理与农产品推广等业务支出。
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万元,占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万元,占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21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1291万元,占6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1万元,占1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万元,占1%;其他支出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5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事业运行13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万元,具体包括:
(1)残疾人事业支出2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等支出。
(3)死亡抚恤2万元,主要是遗属等支出。
(4)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9万元,主要是低保支出。
(5)临时救助支出5万元。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8万元。
(7)其他优抚支出26万元,主要是遗属和遗属补助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11万元,主要是农村合作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加大对农林合作医疗补助。
4.节能环保支出21万元,具体包括:
主要是退耕还林支出等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1291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129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维修和建设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1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211万元,主要是扶持小企业项目发展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1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8.其他支出2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公益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接待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95批次,1010人,3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25%,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河西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9万元,比上年增加330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农村一事一议补助支出、农产品促销支出、林业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本单位没有参加预算绩效工作考评的项目,故无公开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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