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7-03 浏览量:149 来源:区扶贫办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19年,下达至清河门区扶贫专项资金97.7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26.9万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8万元(包含项目管理费10万元),市本级扶贫专项资金20万元。清河门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4户537人(其中河西镇130户283人,乌龙坝镇134户254人)。2019年预脱贫人口9户22人,河西镇2户7人,乌龙坝镇7户15人。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及资金类型,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一、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26.9万元。其中,中央提前下达专项扶贫资金23万元,当年下达中央扶贫资金3.9万元。根据两镇脱贫任务,扶贫资金分解如下:河西镇8.54万元,乌龙坝镇18.36万元。
二、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50.8万元。其中,当年脱贫任务补助金7.7万元,巩固已脱贫成果补助金30.9万元,脱贫成效监测经费2.2万元,项目管理费10万元。扶贫资金分解如下:河西镇22.01万元(含项目管理费3万元),乌龙坝镇22.59万元(含项目管理费3万元),区统计局脱贫成效监测经费2.2万元,区扶贫办项目管理费4万元。
三、市本级扶贫专项资金
市本级扶贫专项资金20万元。根据任务情况,全部下拨至乌龙坝镇。
综上,分解至河西镇2019年扶贫资金30.55万元(包含项目管理费3.5万元),乌龙坝镇60.95万元(包含项目管理费3.5万元),区统计局2.2万元,区扶贫办3万元。
根据2019年清河门区脱贫攻坚项目库选择,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河西镇扶贫专项资金计划全部用于河西镇棚室生产扩能项目,乌龙坝镇扶贫专项资金全部用于阜新和汇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乌龙坝镇20万羽商品肉鸡场租赁项目。
区扶贫办4万元项目管理费,区统计局2.2万元脱贫成效监测经费。
清河门区扶贫办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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