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9-12-31 浏览量:290 来源:清河门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

2.负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经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活动,负责编制政府集中采购的操作流程。

3.承担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等事务性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报及执行,财政票据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5.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事务性工作。

6.承担全区财源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指导乡镇财政开展业务。

7.承担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账户设置及运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事务性工作。

8.承担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决算(结算)评审,负责对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招标工程的拦标价审核。

9.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三个:财政事务综合部、财政投资评审部、政府采购部。


二、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财政服务中心).xlsx



三、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清河门区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 233.17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233.1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1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3.17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幅度为0%。

(三)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关于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说明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2020年度没有重点项目预算为0万元。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