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研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和预算表

日期: 2017-12-29 浏览量:190 来源:清河门区教研室 责任编辑:夏照富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清河门教研室  

(一)主要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学院及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按时组织教师学习贯彻《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不断更新教育观念。

2.指导学校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协助主管部门进行课程评估、教学评估,按计划开展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分析。

3.每学期初,制定出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并将计划按时上报主管部门 。

4.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主要是研究教学规律,研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和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等问题,交流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成果与经验,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5.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工作,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和中年教师的骨干作用,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工作,在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给予指导,使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工作,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听评新教师的试讲,审查其上课资格。

6.坚持集体备课、听课和观摩教学制度。相同或相近课程的任课教师集体研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取长补短,共同促进。教师之间互相听课,经常开展观摩教学活动。

(二)机构设置

清河门区教研室为独立事业编制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清河门区教研室

二、清河门区教研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清河门区教研室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清河门区教研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河门教研室

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清河门教研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清河门区教研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224.71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64.0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0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教育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4.01 万元。

(二)清河门区教研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清河门区教研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清河门区教研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清河门区教研室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清河门区教研室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清河门区教研室2018年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阜新市清河门区教研室重点项目预算为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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