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12-29 浏览量:268 来源:清河门区青教办 责任编辑:夏照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第一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全区各级青少年教育工作者开展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调研青少年工作中的问题。
2、定期召开区青教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实施和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形成的决议和部署的任务。
3、加强青教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各基层青教办专(兼)职干部和青少年教育专(兼)职辅导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4、抓好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处理青少年维权个案,发动和协调社会各方面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营造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氛围。
5、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自护技能培训;做好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转化、帮教工作。
6、负责青少年教育综合调研,组织协调,指导服务,为区委、区政府决策青少年教育工作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7、开发建设和管理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阵地,指导各街道、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会同教育、司法等部门抓好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二)机构设置
阜新市清河门区青少年教育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阜新市清河门区少年宫)。编制数4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
二、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42.34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4.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21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三)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4万元。
(四)(四)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2018年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阜新市清河门区青教办重点项目预算为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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