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7-31 浏览量:110 来源: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5年度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320万元已下达至我区,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万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为保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有效推进,按照《清河门区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现将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1、乌龙坝镇蒲草泡村白酒加工酿造项目分配资金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资金50万元。
2、河西镇河西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分配资金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资金50万元。
3、河西镇南街村农机设备经营项目分配资金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资金50万元。
4、河西镇后窑村光伏发电站扩建项目分配资金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省资金50万元。
特此公告。
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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