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11 浏览量:102 来源:清河门区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4月10日,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胜堂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皮革开发区相关部室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了津源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汤头河湿地和汤头河入细河断面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调研组成员进行了讨论发言,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企业监管力度,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调研组建议,一要强化规划引领与责任落实。完善水污染防治规划体系,实现与城乡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有机衔接,推动治水与治城相融合。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月收集、季调度、半年督察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监管。二要加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皮革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排查污水管网空白区、雨污分流漏洞,优先改造老旧小区管网,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三要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调整种植结构,推广环境友好型作物,成立农技团队指导科学施肥用药,严控高毒农药使用。加强畜禽养殖分区管理,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四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打企业偷排漏排行为,开展专项执法并曝光典型案例。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一口一档"动态监管体系,依法整治不达标排放口。五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深化河长制责任,运用水质监测设备强化日常巡查。探索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激励区域协同治水。六要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多渠道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建立公众参与监督机制,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共治格局。
副区长甄理和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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