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22 浏览量:53 来源:清河门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2024年度清河门区财政争取上级直达资金共计9849.11万元,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其中: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874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320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就业补助资金459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335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1420.19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633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283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19.6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507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12.60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0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92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6.52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72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3.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3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72.8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
二、新增财政资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清河门区新增财直达政资金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现资金全链条、动态化的跟踪监控,保证了资金及时高效安全下达使用。系统数据采集填报及时、相关数据及时共享、准确掌握资金分配和资金流向。清河门区财政部门依托监控系统建立了常态化监督和预警机制,对预警事项组织核查,保证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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