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19 浏览量:133 来源:清河门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2023年清河门区财政争取上级直达资金共计12362.24万元,已下达12365.24万元,其中: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063万元,用于“三保”支出,保障工资民生运转,指标已全部下达到预算单位。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专项资金2097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442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就业补助资金421.7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439.44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1212.9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633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35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432.67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22.7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428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81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4.45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37.6万元,指标已全部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94万元,指标已下达346.9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7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54.52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30.9万元林业发展改革资金9.8万元。
二、新增财政资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清河门区新增财直达政资金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现资金全链条、动态化的跟踪监控,保证了资金及时高效安全下达使用。系统数据采集填报及时、相关数据及时共享、准确掌握资金分配和资金流向。清河门区财政部门依托监控系统建立了常态化监督和预警机制,对预警事项组织核查,保证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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