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3-07 浏览量:105 来源:清河门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徐思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学习和发扬雷锋精神,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近日,区司法局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上门援助”的便捷措施,切实让司法行政工作见真情、解民忧、暖民心。
2024年2月末,清河门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当事人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法律援助申请,因当事人为残疾人,行动不便,受理该案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决定上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一周时间里,工作人员和案件承办律师几次来到当事人家中,为其解答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援助手续,签署法律文书,经过工作人员和案件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终于在案件诉讼期间和被告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当事人对此深表感谢。
近年来,清河门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理念,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高受援人的满意程度,做到法律服务人性化、高效化、便捷化,得到受援群众的一致好评,为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建设法治清河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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