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关于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纳入项目库的公示

日期: 2023-11-10 浏览量:101 来源: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徐思宇 文字大小: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扶贫办发﹝2018﹞48号)要求,现将清河门区2024年度乡村振兴项目纳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区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附件:清河门区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xlsx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0日-2024年11月19日

监督电话:0418-6011352(区乡村振兴局)

监督邮箱:qhmfpb@163.com

 

    

 

                             清河门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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