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8 浏览量:148 来源: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定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广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实施;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整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牢固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研究制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计划、预算和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备案和核准。
5、拟订新兴产业中涉及现金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信息产业、资源综合利用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7、依法行使全区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
8、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宏观指导企业改革,提出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意见;研究发展非国有资本为主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联络、协调驻阜中省直企业;做好区矿协作工作;宏观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9、统筹管理全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确定全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划、发展布局和产业定位;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扶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10、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综合运输问题。
11、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2、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负责协调推进全区信息安全和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不含公共电信网)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4、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15、组织协调、治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研究制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政策。
16、负责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及指导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7、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8、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现代城区服务业相关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不涉及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68.0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8.0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68.03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为本年新设立。
(二)支出总计168.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8.0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68.03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为本年新设立。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8.03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为本年新设立。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26万元,占76.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7万元,占10.58%;卫生健康支出7.53万元,占4.48%;住房保障支出13.46万元,占8.0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26万元,具体包括:
事业运行支出129.2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4%。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有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7万元,具体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7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款。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9%。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有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7.53万元,具体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7.53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9%。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有人员增加。
4. 住房保障支出13.46万元。
具体包括: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配套资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6%。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有人员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新成立,因此无上年数据可对比。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新成立,因此无上年数据可对比。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单位本年度新成立,因此无上年数据可对比。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07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为新设单位,本年未开展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故此部分为空)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为新设单位,本年未开展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故此部分为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本部门为新设单位,本年未开展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故此部分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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