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清河门区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8-11 浏览量:2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区分局 责任编辑: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一)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上级相关部门部署要求,围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以村屯交界区域、污染隐患低洼地带、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及其他已形成黑臭水体区域为重点,结合河长制强化常态排查,及时发现并核实,按时报备,巡查防返,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二)目标任务:

建立全区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机制

(三)主要内容:

对区域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常态化排查,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沿河流域污染源监管,区、镇、村多级联动,划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责任区段,压实各级责任,充分发挥好河长制管理优势,定期组织各段河长、各部门开展巡河工作。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纳入区、镇、村日常工作,发现水体返黑返臭或存在污染隐患的,立即纳入清单并报至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区分局、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联合核实信息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涉及范围:乌龙坝镇、河西镇各村屯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区分局

解读人:梁媛

解读人电话:0418-6011335

《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河门区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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