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7-21 浏览量:171 来源:清河门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清河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23年7月24日开展考察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人事档案;
2、由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或有关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在职人员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为配合应聘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人事档案调档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请应聘人员于7月24日到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室领取。
按照《公告》规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供以上相关考察资料影响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418-6011570
附件:阜新市清河门区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pdf
阜新市清河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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