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关于清真寺搬迁的提案》(43号)答复

日期: 2022-05-02 浏览量:831 来源: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马登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真寺搬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河门区河西镇东堡子村属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搬迁改造范围为区域内的居民住宅,以此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清真寺属宗教活动场所,没被列入此次动迁范围之内,建议由区宗教管理部门给予解决。

 

 

清河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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