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鑫泉佳园逐户维修资金落实的建议》(16号)答复

日期: 2022-05-02 浏览量:93 来源: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朱云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鑫泉佳园逐户维修资金落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维修资金需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依据使用程序给予实施。

鑫泉佳园小区现有住宅楼3栋,居民218户,经排查,已缴纳住宅维修资金158户,缴费率72%。按照规定,缴费率需达到100%,因此,该小区暂时无法启用。

 



清河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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