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29 浏览量:317 来源:清河门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2年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94万(阜财指农发〔2021〕236号),省衔接资金166万(阜财指农发〔2021〕240号)已下达到我区。
按照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尽快落实2022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阜乡振发﹝2022﹞5号)要求,为确保 “四不摘”政策得到落实,保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有效推进。结合我区实际,2022年第一批衔接资金80万分配情况如下:
1.河西镇后窑村排水沟修建项目30万;
2.河西镇农村公益岗人员补助项目20.64万;
3.乌龙坝镇200KW光伏发电扩能项目29.36万;
特此公告。
清河门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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