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的建议》(38号)答复

日期: 2022-03-25 浏览量:352 来源: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张云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我局加大执法力度,采取错时管理与日常巡查方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在处置过程中加强宣传引导,文明执法,对流动商贩耐心劝离,设立专门的经营区域,规定经营时间段,引导商贩合法经营,并要求做好现场卫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对屡教不改的摊贩,依法暂扣经营物品,并对其进行登记保存,要求限期整改,形成事后有效的监管机制。

要利用网格化的管理方式,与街道、社区联合执法管控,加强宣传,提高监管效率,让广大商贩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加强商贩守法经营的能力。

 

 

 

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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