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关于我区共享单车管理的提案》(38号)答复

日期: 2022-03-29 浏览量:289 来源: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宿静委员:

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共享单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意见如下:

该提案对提升市容环境提出来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城区内共有18个共享单车投放点,按照《阜新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的职责分工,对单车乱停乱放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建立了负面清单。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乱停乱放的单车,执法人员及时告知单车运营商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点位,我局将按照《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管理建立负面清单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压实共享单车运营商主体责任,对线下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进行岗前培训,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对有破损的车辆要及时替换,及时维修。单车投放前对所要投放的单车进行全部检查,确保使用人骑行安全。

加大宣传引导,引导共享单车使用人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提升市民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清河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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