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提升城市建设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水平的建议》(20号)答复

日期: 2021-04-23 浏览量:117 来源: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清河门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王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建设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信息管理数据库,统筹推进城市供水(消防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交通、道桥、地下管网(线)等设施数字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系统整合工作,通过信息、数据、视频共享,构建实时在线监测和指挥调度体系,实现设施远程监控、风险评估、灾情分析、快速定位等功能,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实现城市运行安全可控。

二、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应急预案。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完善本地综合应急预案,强化应对城市运行管理突发事件,明确应对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措施和保障等要求。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本地综合应急预案要求,健全本系统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指挥、救援保障、综合协调、相互支持、应急启动与解除等管理体系。城市供水、交通、燃气、供热、供电、通信、消防等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设施分布特点,建立内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事发、事中、事后各阶段应急处置原则、措施及各部门工作职责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

三、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体系突出空间总体规划引领作用。将总体规划作为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措施,统筹市政公用、防灾减灾、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各类设施运行管理和施工报备制度。

四、畅通应急信息发布渠道。加快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快速传播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机制,在学校、商场、医院、车站、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场馆、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设施,保证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畅通,便于人民群众妥善安置生产、生活

 

 

 

清河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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