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5-14 浏览量:92 来源:清河门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清河门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干旱灾害突发事件,提高干旱灾害应对能力,保证抗干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干旱灾害包括: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干旱、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体系、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工作六部分。第一部分总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抗大旱、抢大险,坚持早研究、早分析、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充分发挥抗旱指挥机构的组织指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提升抗旱应急能力。第二部分为基本情况。清河门区地处松岭山脉余脉,地势西高东低、南北狭长的平缓丘陵。第三部分为指挥体系及职责。重点是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第四部分是预防和预警机制,包括旱情信息监测、旱情信息报送和处理、预防措施、预警行动。第五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抗旱响应条件、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行动、指挥和调度等。第六部分是后期处置。包括损失评估、灾民救助、效益评估等。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应急力量建设、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第七部分是附则。包括编制、审查与审批、预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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