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营商局“行政决策大家看”活动情况报告

日期: 2021-05-15 浏览量:93 来源:区营商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一、2021年度将要进行的重要改革

(一)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创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将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以涉民营企业突出执法问题和维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以营造法治化公安机关营商环境为导向,以督促改、以督促建,推动转变执法理念,有效提高执法质效,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良好形象,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省、市要求,开展了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针对政府拖欠款、履约、供地及其他失信问题进行排查,列出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台账。针对我区实际,从源头上防止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区营商局协调相关部门,定期对政府失信问题进行调度,规范、更新失信问题台账,区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落实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承诺,着重帮助企业解决在开工建设期间发生的困难。

(二)落实惠企政策,营造成本竞争力强的发展环境

1.落实惠企政策。协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皮革开发区等相关部门根据涉企政策文件精神,协助企业向中央、省、市申报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1.项目管家服务企业。项目管家强化主动服务,以问题为导向,梳理问题清单,明确解决时限,提高项目建设效率。精准解决了企业用地难、审批慢、基础设施不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一批影响和制约企业项目建设的实际问题,有力促进了企业项目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建立项目管家服务企业制度。继续推行1名项目管家+1名企业联系人+ N个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的项目管家制度,形成“项目管家+企业+部门”的“1+1+N”服务机制,为项目落地、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建立项目管家数据库。为全区30个重点项目和34家重点企业建立项目管家台账,并进行动态调整。区委书记、区长为所有项目总管家,再为每个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配备一名县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络员。项目管家跟踪服务,全面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三是夯实项目周例会制度。每周一召开项目周例会,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包保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共同商议解决办法。通过实施项目周例会制度,紧盯项目进展,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2.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建立区营商环境投诉和举报平台。按照《阜新市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实施细则》,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标准。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投诉举报箱,开通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监督反馈渠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机关办事服务审批质量及效率。对企业和群众的各类举报、投诉和反映的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反馈结果。

3.加快推进综合窗口改革,规范运行。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我区23个部门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共认领事项1713项;区政务服务大厅制定了《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16项规章制度;按照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要求和《辽宁省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6月底前,对区政务服务大厅进行改革,设置“无差别受理窗口”、“一件事一次办”、“全市通办”等窗口,前台受理采取职业化人员,后台审批人员由原单位人员进行审批,实现前后台收受审分离。全面启动商事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审批专区,进行“小综窗”改革。统一审批流程,提供综合服务,整合申报材料,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项目建设施工审批时间缩短到60个工作日以内。

4.齐抓共管,集中开展“简政放权”工作。2019年以来,全区各部门共承接、调整、取消行政职权760个项。

二、重大政策及重点项目公开预告相关信息

1.政府网站上公示《清河门区政务服务目录》。2020年梳理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完成《2020年清河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计1314项,在清河门区政府网站公示。其中,“6+1”类,包括行政许可365项、行政确认56项、行政给付27项、行政奖励23项、行政征收11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公共服务7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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