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12-12 浏览量:344 来源: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清政办发〔2019〕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中省市直驻区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对清河门区“五险合一”工作领导小组、清河门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县区工作领导小组、清河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清河门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清河门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清河门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清河门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清河门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清河门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等9个协调议事机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清河门区“五险合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王建苹 区委编办主任
韩景霞 区财政局局长
宋冬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雪冬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美君 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曦 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金天博 区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唐德财 区税务局局长
郑 伟 社会保险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宋冬梅同志兼任。
(二)清河门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县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李凤库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杨 兴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崔振勇 区民政局局长
刘红艳 区司法局局长
韩景霞 区财政局局长
宋冬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小健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弘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桑爱军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立新 区审计局局长
汪建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东汉 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守甲 团区委书记
孙桂红 区妇联主席
田 渥 公安分局副局长
唐德财 区税务局局长
杨 东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宋冬梅同志兼任。
(三)清河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商桂泽 区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续宪文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王建苹 区委编办主任
韩景霞 区财政局局长
宋冬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王 超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雪冬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金 龙 区机关事业保险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宋冬梅同志兼任。
(四)清河门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1.主要职责
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研究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措施,对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督促检查各镇街、各部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组成人员
召集人:王 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李凤库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刘红艳 区司法局局长
韩景霞 区财政局局长
宋冬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何景泉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小健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弘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汪建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东汉 区总工会副主席
胡 凯 区法院副院长
田 渥 公安分局副局长
3.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何景泉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
(五)清河门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树坦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王 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王 晶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局长)
刘 允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李凤库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刘志宏 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局长
杨 兴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崔振勇 区民政局局长
韩景霞 区财政局局长
宋冬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雪冬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弘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宝岩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汪建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志成 区统计局局长
李东汉 区总工会副主席
孙桂红 区妇联主席
张 利 区残联理事长
田 渥 公安分局副局长
唐德财 区税务局局长
清河门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宋冬梅同志兼任。
(六)清河门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杨忠华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宋冬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续宪文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李凤库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刘志宏 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局长
杨 兴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崔振勇 区民政局局长
刘红艳 区司法局局长
韩景霞 区财政局局长
张 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小健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弘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桑爱军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邹黎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汪建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志成 区统计局局长
单玉文 皮革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部长
金天博 区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李东汉 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守甲 团区委书记
孙桂红 区妇联主席
胡 凯 区法院副院长
刘 辉 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凤库 河西镇镇长
张小宝 乌龙坝镇镇长人选
陈维军 清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立夫 新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德财 区税务局局长
杨 东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清河门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金天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清河门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宋冬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续宪文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冯秋丽 区政法委副书记
刘志宏 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局长
杨 兴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崔振勇 区民政局局长
刘红艳 区司法局局长
韩景霞 区财政局局长
王雪冬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桑爱军 区卫生健康局
吕金湘 区法院副院长
黄 鹏 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
李凤库 河西镇镇长
张小宝 乌龙坝镇镇长人选
陈维军 清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立夫 新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德财 区税务局局长
清河门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宋冬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雪冬同志兼任。
(八)清河门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商桂泽 区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李凤库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韩景霞 区财政局局长
宋冬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雪冬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清河门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雪冬同志兼任。
(九)清河门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韩景霞 区财政局局长
宋冬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雪冬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立新 区审计局局长
汪建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凤库 河西镇镇长
张小宝 乌龙坝镇镇长人选
陈维军 清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立夫 新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德财 区税务局局长
郑 伟 社保分中心主任
清河门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雪冬兼任。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邮编:123006 Email:qhmqzfwz@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502210913号
辽ICP备05021991号 网站标识码:210905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011158 网站举报邮箱:qhmqzf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