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期: 2025-04-30 浏览量:90 来源:清河门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清河门区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0429日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报价得分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报价得分、企业资质、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推荐意见

1

2

3

中标候选人名称

辽宁省镕源道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辽宁嘉派建设有限公司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红山公路建养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2,576,017.00

2,589,567.41

2,709,191.38

投标价得分

99.9571334

98.9048644

89.6153598

企业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工程质量

合格

合格

合格

安全目标

1安全生产“零死亡”;(2)其他: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1安全生产“零死亡”;(2)其他: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1安全生产“零死亡”;(2)其他: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工期

(日历天)

142

142

142

辽宁省镕源道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汇总

序号

主要人员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1

项目经理

程爱茹

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221050908765

交安B证

辽交安B21G00166

2

项目总工

蒋子龙

工程师(道路桥梁)

201901004032522

辽宁省镕源道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时间

1

清河门区2021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

阜新市清河门区

 

2021-10-31

辽宁嘉派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主要人员信息

序号

主要人员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1

项目经理

朱丽

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221181988676

交安B证

辽交安B22G00843

2

项目总工

刘国辉

高级工程师(道路与桥梁)

0022892

辽宁嘉派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时间

1

2022年农村公路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2-10-3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红山公路建养有限公司—企业主要人员信息

序号

主要人员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1

项目经理

李秀云

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221101347419

交安B证

辽交安B14G30059

2

项目总工

霍照忠

工程师(道桥工程)

00133942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红山公路建养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时间

1

阜蒙县2022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五标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管理站

阜蒙县境内

 

2022-11-30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0430-20250506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清远街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18-5115100

 

 

人: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清远街70号

邮政编码:123006  人:李先生

   话:0418-5115155

 

 

招标代理: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2号科创大厦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人异议联系人董保君

   话:0418-6327071

   箱:754668338@qq.com



2025年4月30日

清河门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