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23 浏览量:26 来源: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件查处专业类别 | 行政处罚机关 | 被处罚人/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事实 | 立案日期 | 案件来源 | 处罚依据 | 处罚程序 | 行政处罚决定 | 执行方式 | 执行结果 | 结案日期 |
1 | 隋红未取得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案。 | 医疗卫生 | 阜新市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 | 隋红 |
| 2025年2月24日,清河门区卫生健康局收到群众举报:隋红未取得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执法人员立即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通过调查发现2024年7月21日隋红在清河门区学无限培训基地为顾客进行医疗美容诊疗服务,且隋红未取得医疗美容执业医师证、医师资格证。 | 2025.3.3 | 群众举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一般程序 | 没收违法所得800.00元,并处罚款20000.00元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2025.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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