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10 浏览量:53 来源:阜新市清河门区团委员会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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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团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团委员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团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对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订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区青年工作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利益和合法权益,参与监督青少年法规的执行,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和活动,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组织和带领青年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培养和培训团干部。
8、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青少年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组织开展同省内外、市区内外青少年组织的交流工作。
9、负责全区青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织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员会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36.4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4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6.4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6.49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2.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员会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7.32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6.32万元,公用经费0.9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委院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员会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委院会2025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员会2025年没有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团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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