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日期: 2025-03-27 浏览量:199 来源:清河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文件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对清河门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项目名称

清河门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工程

2、建设单位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3、项目概况

清河门区老旧小区住宅外墙局部装饰面层存在开裂、反碱,屋面防水已达到使用寿命,存在楼梯间照明年久失修、扶手老化等现象。为改善这种现状,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提出拟建清河门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工程。

改造范围:项目涉及阜新市清河门区沉陷区住宅小区南区A区、沉陷区住宅小区南区B区、 沉陷区住宅小区南区C区、沉陷区住宅小区北区A区、沉陷区住宅小区北区B区、沉陷区住宅小区北区C区、沉陷区住宅小区北区D区、欣馨园小区A区、欣馨园小区B区以及华盛园小区共计10个小区,共涉及30栋楼。

改造内容: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供暖工程、电气工程。

建设工期:项目总工期为13个月,即2024年12月~2025年12月。

4公示说明

公示是我公司进行清河门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利益群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分析和评估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示上述项目相关信息,企业、群体和个人对项目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7内向我公司反映。

5、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阜新市清河门区知春路清逸园小区东北侧约250米

人:郭浩              话:0418-6327606

二)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太平区东光路18-4门

人:柳新雨                 话:15041803363

邮  箱:15041803363@163.com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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