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3-18 浏览量:49 来源: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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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地方铁路和物流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3、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全区高速公路工程、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其他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与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水上运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利用与监督管理。
4、承担全区道路、水路管理和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铁路、民航运输,负责全区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指导全区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运输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5、承担全区道路客货运输、水上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审批及营运车辆驾驶员培训考试资格等工作。负责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车、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运营、交通物流的运营管理工作。
6、负债全区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7、负责全区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内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区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中心工作。
8、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9、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10、承担区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区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1、负责监督管理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98.5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5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98.5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8.53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28.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节省开支。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06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费9.78万元;机关服务费1.2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比上年增加1.12万元,增加127.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1.12万元,增加127.27%)。主要原因是费用相应提高。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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