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污水主排管线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日期: 2025-02-28 浏览量:62 来源: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文件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对清河门区污水主排管线建设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一、项目名称 

清河门区污水主排管线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三、项目概况

清河门区域内现有排水老旧管网建设年限长,已普遍较为陈旧,管线沿线存在漏点及不同程度的破损;由地面不均匀沉降造成的管口错节、地下水渗入、施工降水进入污水管线等问题严重;建筑垃圾混入管网内,阻塞管网;污水水质指标偏低,致使现状污水厂处理规模与水质波动大,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为改善这种现状,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提出拟建清河门区污水主排管线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本次设计不拆除原有管线, 在原有污水管线旁重新敷设污水管线,以满足本工程维修改造的要求。本次拟重新敷设污水主排管线总长13974.5m,顶管施工总长199.5m。

其中包括:(1)重新敷设北新路至新昌路污水主排管线1626.5m;(2)重新敷设清河至城市污水厂污水主排管线4079m、新昌路至城市污水厂污水主排管线1014m、城市污水厂至细河污水主排管线7255m;(3)顶管施工5处,总长199.5m。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16个月,自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四、公示说明

公示是我公司进行清河门区污水主排管线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利益群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分析和评估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示上述项目相关信息,企业、群体和个人对项目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7内向我公司反映。

五、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址:阜新市清河门区知春路清逸园小区东北侧约250米

人:安洋              话:0418-6327616

二)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址:阜新市太平区东光路18-4门

人:柳新雨                 话:15041803363

箱:15041803363@163.com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2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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