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

日期: 2025-04-17 浏览量:2218 来源: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公路、水路、城市共交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三)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全区高速公路工程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其他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工作。

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水上运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利用与监督管。

(四)承担全区道路、水路管理和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铁路、民航运输,负责全区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指导全区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运输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承担全区道路客货运输、水上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审批及营运车辆驾员培训资考试等工作。负责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车、公共汽车道交通运营、交通物流的运营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区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内陆水域上交通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区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中心工作。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区交通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交通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区级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区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庄闻博

联系方式:0418-511515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00

办公地址:清河门区清远街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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