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1-20 浏览量:130 来源: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经办流程的通知(暂行)》(阜人社局发〔2025〕1号)要求,清河门区人社局拟对1户企业4人给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现对企业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电话:6011515,地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明细
受益单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补贴金额 | 补贴标准 |
中央储备粮阜新直属库有限公司 | 包建琪 | 210921********0822 | 21543.72 | 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 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潘雷 | 210922********0312 | 21245.44 | ||
周琳 | 210921********464X | 21543.72 | ||
杨卓润 | 211403********0011 | 20618.9 |
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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