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公示

日期: 2025-11-20 浏览量:130 来源: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按照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经办流程的通知(暂行)》(阜人社局发2025〕1号)要求,清河门区人社局拟对1户企业4人给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现对企业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电话:6011515地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明细

受益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

补贴金额

补贴标准

中央储备粮阜新直属库有限公司

包建琪

210921********0822

21543.72

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 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潘雷

210922********0312

21245.44

周琳

210921********464X

21543.72

杨卓润

211403********0011

20618.9




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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