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督学责任区和挂牌督学的通知

日期: 2024-06-29 浏览量:105 来源: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责任编辑:吴家宝 文字大小: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学校督导机制,充分发挥挂牌督学职能作用。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将原设定的5个督学责任区调整为3个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学同步进行调整,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督导事项和工作流程等内容,与《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局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阜新市清河门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清教工委[2021]18号)内容一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加强沟通,全面配合挂牌督学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清河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督学责任区划分一览表



  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清河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督学责任区划分一览表

 

序号

责任区

挂牌督学

学校名称

备注

1

第一责任区

谷小芳

阜新市第十中学

 

2

智慧星幼儿园

 

3

丽云幼儿园

 

4

百灵幼儿园

 

5

清矿小星星幼儿园

 

6

第二责任区

柳亚荣

清河门区实验小学

 

7

实验幼儿园

 

8

万祥幼儿园

 

9

万祥博学幼儿园

 

10

晓娟幼儿园

 

11

第三责任区

王佐成

清河门区新北小学

 

12

新北小学幼儿园

 

13

小博士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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