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8-21 浏览量:561 来源: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阜政办发[2022]10号)文件精神,清河门区人社局拟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区人社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418-6011515。
姓名 | 身份证号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补贴年限 | 补贴金额 |
靳荣福 | 210921********0817 |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 2022.7 | 2年 | 16282.00元 |
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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