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15 浏览量:130 来源:清河门区市场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清河门区市场局按照《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对我辖区药店、医疗机构进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培训,培训重点围绕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领域基础知识、收集与上报要求、填报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并进行答疑和现场演示。市场局将以此次培训学习为契机,持续抓好全区药械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为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撑起一道安全屏障。
主办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邮编:123006 Email:qhmqzfwz@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502210913号 辽ICP备05021991号 网站标识码:210905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011158 网站举报邮箱:qhmqzf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