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新北小学招生政策

日期: 2024-05-09 浏览量:120 来源:清河门区教文旅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小学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现制定我校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原则。

2.坚持“足龄入学”的原则,招收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3.坚持“计划招生,公开入学”原则实行阳光招生。

二、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我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实际情况,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并严格执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招生计划。

2.户籍房产均在我校服务范围,按照“人户合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或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相统一,优先安排入学。户籍不在我校服务范围内的居民子女,按照“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3.入学范围我校将严格按2014年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学区划定范围招生。

三、工作流程安排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桂军

组员:宋立新  朱虹  阎海英   马文富  张雷  杨忠平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重视新生入学工作,积极向全校师生宣传招生政策,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

2.增强服务意识。

将今年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当作为居民服务的一件大事,通过宣传单、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宣传,热心接待家长的咨询和来访,细致解答家长的疑问,树立学校良好的服务形象。

3.严肃工作纪律。

学校将严格执行有关学籍管理、入学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加强新生入学管理,规范入学秩序,坚持阳光分班,严肃认真公正公开,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