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4-03-15 浏览量:33 来源:清河门区总工会 责任编辑:徐思宇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三、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区委的决策部署、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省工会代表大会及市、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全面履行工会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拟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参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拟定全区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建会建家、民主管理、集体协商、职工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教育、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职工服务帮扶和网上工会建设工作。

5、负责区总工会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各直属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6、负责协助区委、区政府开展区、市、省和全国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和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负责区、市、省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的推荐、管理和区五一劳动奖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依法依规从严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构建工会立体经审监督体系,负责全区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及指导全区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职能转变加强的职责:

加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夯实基础工作,注重工作重心下沉、工作力量下摆。

加强工会网络建设、信息综合、舆情研判,开展网上引导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

加强工会联系社会组织和维稳、信访工作。

加强指导全区各工会组织开展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部权益保障部、劳动和经济部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

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三、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72.57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8.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46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19万元。

(四)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六)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2024年没有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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