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4-03-15 浏览量:89 来源:清河门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徐思宇 文字大小:

    

一、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三、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对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区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区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区委党的建设工作(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提出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考察区委管理的干部,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主管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地方和区直机关备案干部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设的管理制度。

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市、区委具体工作要求,负责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研究拟订和协调落实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法规,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库,组织评选区级优秀专家和落实有关待遇,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工作制度改革宏观指导,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6、负责督促检查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处理有关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来信来访。

7、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组织拟任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党章党规基本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核测试,指导、协调、检查各镇街和区直各单位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全区公务员进行监督,负责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区组织系统举报工作。

9、负责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指导,对全区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拟订离退休干部政策。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与待遇落实工作,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

11、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12、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3、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并负责各镇、街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区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委办公室负责区直党群部门、法检两院业务及规定指标考核。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区直部门党建指标考核。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业务及规定动作指标考核。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二)机构设置

区组织工作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

二、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件:中共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三、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收支总预算96.87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0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1.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07万元

(二)关于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三)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52万元。

(四)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六)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2024年没有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中共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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