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创业孵化基地2023年运营情况考核结果的公示

日期: 2024-02-26 浏览量:51 来源: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赵桐 文字大小:

按照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阜新市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阜人社发[2021]41号)和《关于印发<阜新市创业孵化基地考核暂行方案>的通知》(阜人社发[2022]11号)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和财政局组成评审考核小组,通过实地考察和材料审阅,对阜新市清河门区五良创业孵化基地服务中心2023年运营情况进行了量化考核。考核分数为98分,等级优。公示期为202422616点30分至20243116点30分,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方式反映。

地址:清河门区人社局办公室   电话:0418-6011515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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